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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夜狸猫事件 1987年陕西夜狸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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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对张扣扣为母复仇事件还记忆犹新吧!张扣扣为何宁愿冒着判处死刑的情况下都要把王家三人置于死地呢?看过张扣扣事件都知道其中缘由,那就是事后对凶手的判刑处罚太轻,还有就是狸猫换太子。

在有关报道描述中张扣扣父亲张福如和姐姐张丽波的说使用木棒打死汪秀萍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并非法院最终认定的三儿子王正军。张家人称,由于王家长子王校军“当官”(案发时在当地的庙坝乡政府任党政办主任),故不少人为王家做了假证。至于民事赔偿部分,除去王家之前已经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张家最终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

然而法院认为王正军未满18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过错行为,应当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关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王正军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但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宣判后,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在哪个年代由于互联网普及不够,也不能在网络上寻求帮助得到更多人的关注!所以就有了你不主张正义我就自己寻求正义,只不过这正义的代价太大!

我们再回到叶婷事件中,她举报的是有三个人,但有一人还未绳之以法,继续逍遥法外。而之前的警情通报也是说只对两人作出了刑事拘留!也说了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可是后面没有相关处置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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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婷的这次举报笔者认为可能与张扣扣事件中的处罚赔偿结果一样,那就是处置结果太轻,赔偿太少。不过她这次选择的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让更多的人民知道此事,使用网络的力量使此事重新得到受理,还有就是赔偿问题的划分,她这样做目的无非就是迫使执法部门要公平公正处理事情!

至于后面说叶婷被警方带走送回后精神失常笔者也不知情,是装疯卖傻博得人民同情还是精神真正受到创伤这需要经过医院鉴定才知晓。而往往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执法部门将执法记录仪和审讯视频提供出来,谎言与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笔者不希望这是狼来了的故事,更不希望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存在白天不懂夜的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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