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2016真龙事件报道的扩展:
“真龙”啤酒公司造“中华”啤酒,被罚350万,黄了!
这个“中华”啤酒
看上去眼熟吗☟
就因为大家眼熟
造这啤酒的“栽”了
今年4月,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立即对辖区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嫌违法中華啤酒14960箱、中華啤酒空罐531148个、包装纸箱16950只。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物品予以查封。
查封的涉案产品。郑铁峰/摄
因案件涉及全国各地多家经销商、制罐生产单位,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辗转上海、杭州、滁州、荆州、青岛、广州等多地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明,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受真龙啤酒(湖北)有限公司委托,共生产中華啤酒559吨,对应加工费为64.5645万元。
真龙啤酒(湖北)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售出500ml装中華啤酒13485箱,330ml普通罐装中華啤酒5210箱,330ml纤体罐装中華啤酒40585箱,销售额共计430.204万元。因其在推广中華啤酒过程中,还组织了产品发布会,进行打折返利、免费赠饮等促销活动,故违法所得难以查明。
因该案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德清县域内第一起涉案金额较大,影响范围广的相关案件,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向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汇报请示,并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对案件定性进行讨论研判。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认为
真龙啤酒(湖北)有限公司
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委托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生产
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一定影响的中华香烟
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产品
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平台上,也发现不少消费者发帖对“中华”啤酒与“中华”香烟的相似度表示震惊。
因真龙啤酒(湖北)有限公司的“造酒”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没收并销毁库存的中華啤酒产品及辅材(空罐、纸箱),罚款3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被罚款350万元的真龙啤酒(湖北)有限公司已注销。
记者注意到,“真龙啤酒”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7日,注销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生存时间仅两年零22天。从其名称来看,一开始打算傍的是“真龙”香烟:
后来没造“真龙啤酒”,而是造起了“中华啤酒”,没想到,成立两年就“栽了”。
最后小编要提醒的是
吸烟绝对有害健康
饮酒可能有害健康
过量绝对有害健康
你是否也遇到过
傍名牌的事儿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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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郑铁峰 沈骏鹏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来潜个水,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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