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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木驴是什么意思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该刑法充分体现了封建专制社会对人性的残酷摧残。
古代酷刑“骑木驴”,到底是一种什么刑罚
古代的刑罚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些听起来就让人毛骨悚然,莫言的《檀香刑》就用极其残酷的手法,描写了“阎王栓”、“凌迟”、“檀香刑”等残酷无比的刑罚。
在这些酷刑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残酷,也看到了封建统治者的愚蠢与残暴。商鞅曾经被车裂而亡,袁崇焕被凌迟处死,这都是封建统治者为了显示权威,做出的残暴手段。
在小说《二十四史演义》中,有这样一种叫做“骑木驴”的酷刑,这种刑罚主要是针对谋害亲夫的出轨女子。
正史上并没有过多的记载,但是在小说演绎中,多有提及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呢?看过《檀香刑》的人都知道,在袁世凯惩罚孙丙破坏铁路时,他让赵甲对孙丙用的刑罚檀香刑,就类似一种“烤串”的样式,把人用穿串的形式放置于檀香木之上,从谷道穿入,直到脊梁中,至于从哪里出来,就看天意了。
檀香木在油锅中会煮上几天,翻滚上人间的烟火,在油锅中放上面,炸到酥脆。这是让檀香木更有人间的之气,但是这个檀香木却是结束别人生命的刑具。
而这个“骑木驴”的残酷程度,一点不比“檀香刑”差。明末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从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檀香刑”中,慈禧对刽子手赵甲说出一句话,这些酷刑就是不让人好死呗,确实是这样,这些看起来残酷无比的手段,在古代却是合法的。
虽然小说中有这样的记载,可是据说这种酷刑并不存在,是 源自清中叶小说《倭袍传》。
口口相传,变成专门惩罚不贞女子的刑罚
虽然没有史料记载,但是骑木驴却被人们认定为惩罚不贞女子的专门刑罚。汉代有一位叫黄爱玉的女人,据说与人通奸杀死了亲夫,被惩罚“骑木驴”。
据说女子在被定罪之后,就被扒光衣物,为什么会如此,就是为了羞辱女性,在《白鹿原》中,人们为了羞辱田小娥,就曾经扒了她的裤子,这是一种对女性的极大侮辱。
然后把女性固定在木驴上,由四个大汉抬着女犯去游街,被千人唾骂。
按照这些说法,在宋、元期间,通用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木驴"。
根据部分民间说法,宋,元期间,在女犯骑木驴游街时,队伍的前导按照惯例会安排衙役和兵丁敲着破旧的锣鼓开道,并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锣的原因,是为了要和高官仕绅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不管怎么样的刑罚,都是对女性极大的侮辱,虽然正史上并不存在,但是小说演绎中却多有提及,这种现象也可以想象出来,在古代,人们对于女性的桎梏是多么严重。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一个残酷的刑罚,就是对人性的赤裸裸的展现,从这些残酷的刑罚之中,让人们看到了历史中最隐秘的角落,也是人性中最残酷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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