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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事故 温州事故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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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生了什么事故?

23日晚发生在浙江温州境内的动车追尾事故,受伤人数上升到210人,死亡人数上升至35人,有19人身份得到确认。遇难者中有10名女性,有外国籍人士2人。

  23日20时27分,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车行驶至温州市双屿路段时,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追尾,造成D301次列车4节车厢从高架桥上掉落。

 


以案释法丨温州市鹿城区多家企业涉嫌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被行政处罚

【案例一】

2023年9月30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的某鞋面加工厂进行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有组织参加应急预案演练,但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单位涉嫌存在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

【案例二】

2023年9月30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的某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有组织参加应预案演练,但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单位涉嫌存在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处罚结果】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评析】

应急演练作为应急管理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减少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分企业没有严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容易造成员工面对突发事件时应变能力较差,甚至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数量增加等情况。本案对企业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有利于提醒企业引以为戒,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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