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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27次作案细节 赵志红作案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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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重案之微笑杀手赵志红案件回顾

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赵志红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是当时近30年来震惊全国的最大连环杀人案,被抓后主动承认“4.9女尸案”让一重大冤案成功翻案。

赵志红27次作案细节 赵志红作案经过(图1)

一、案情回顾

1996年04月~2005年0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17起,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最年幼者仅12岁。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6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

公安部画像专家为他总结的“弯眉、三角眼、小嘴”的面部特征,十分传神。巧舌如簧,是他的最大资本,也是他在作恶时比匕首、电话线还要锐利的武器: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得以敲开独自在家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两名大学女生、一位国家干部在旷野或深夜、自觉自愿地上了他的“ 黑车”,在和园长女友张丽“谈婚论嫁”的同时又与乌兰察布分园19岁的幼教霞飞“坠入情网”,还和两名学生家长“暗结连理”长期姘居。

二、家庭状况

赵志红是家中老二,家里有大哥和小妹。赵志红自1996年以来,最先跟随父亲,随后自己单干,在工地卖苦力或者做些基础简单的技术活儿,也曾偶尔带领一些同乡承包工地上的木工活计。

他先后在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和宁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但是,离婚以后,我就把它变卖了。除了每个月给前妻和我们的女儿生活抚养费以及我个人的基本生存消费,剩下所有的钱,我都拿去玩女人了。”

赵志红爱看书,《知音》、《读者》、《婚姻与家庭》,无所不看。“但人家也没别的毛病,还和我生了小孩,所以我自打一开始作案,就觉得很对不起她,总想让她提出离婚,这样我心里好受些

赵志红27次作案细节 赵志红作案经过(图2)

三、偿命申请

2006年12月0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做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他在一张厚厚的卫生纸上写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偿命申请”。他希望通过这份申请,让检察院重视起其所为的“4·9”女尸案。申请全文如下: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0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诉,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

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2006年12月05日

四、4.9冤案回顾

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一名杨姓女子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去厕所,当晚21时15分后,发现该女子被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所内。

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呼格吉勒图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

冤案判决

1996年,事件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当时有关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沉冤新疑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获一起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交代的十几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女厕所的一起命案。当时系列杀人案专案组的干警感觉非常吃惊。因为这个案子的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了,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凶手。

警察观察到赵志红交代犯罪事实时很冷静,并不像蓄意编造。公安干警又拿出两起案件试探赵志红,这两起案件与赵志红的作案行为不一致,赵志红否认了这两起案件。干警就带着赵志红到第一毛纺厂作案现场,那里后来进行了改造,当时案发的女厕所也没了,但他很准确地就指出了厕所的位置。

赵志红27次作案细节 赵志红作案经过(图3)

五、案件调查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本人交代,自己才是1996年“4.9”女尸案的“真凶”,而非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由于牵扯到“呼格案”,赵志红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始终未开庭二审。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曾写下“偿命申请”,愿意为该案负责。

赵志红被抓那年,其母亲刘爱女从公安局的警察那里知道了儿子强奸杀人犯了罪,从此,在她的眼里儿子赵志红“就是个坏人”。刘爱女曾对法晚记者说,如果案子错了,愿意向两受害人父母道歉。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的消息后,刘爱女通过电话,向呼格的母亲表达了歉意,说了声“对不起”。

2014年12月15日,在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院宣布为“无罪”后,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16日发布消息称,该案另一“主角”赵志红被呼和浩特检察院依法追加起诉,呼和浩特市中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消息指,12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案进行审查,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一审开庭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据参与此案开庭的一位司法干部回忆:公诉机关当庭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同一作案现场相邻时间并案处理)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4·9”杀人案。赵志红当场便指出这个问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有人提呢?”当时庭审现场很尴尬:哪有被告人自己主动揽罪责的?现场多名法警维持秩序,并且在审判长的提示下,阻止赵志红继续就此事讲更多细节。之后该案继续开庭,赵志红当庭被宣判死刑,等待省高院二审。

“大家都在准备对赵志红执行死刑的时候,突然程序戛然而止了,二审也停止了开庭……后来才听说:中央领导的批示传达到了内蒙古,批示要求对‘4·9’女尸案要重新复查。”之后,二审没有开庭,赵志红也被押回看守所。 [1]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已表示,赵志红是不是“4.9”女尸案的真凶,需要通过赵志红案件的审理依法确认。

2015年1月4日晚,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向法晚记者表示,不管真凶是不是赵志红,呼格吉勒图没有杀人是事实,虽然儿子的再审判决结果早就出来,法院也送达了国家赔偿相关的决定书,但她和老伴依然想旁听这次法院审理赵志红案。“我们就是想亲耳听听,对于这起案子,赵志红在法庭上会说些什么。”尚爱云说。

2015年1月5日,赵志红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在当天下午,该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一案。

2015年1月7日,经过三天庭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赵志红抢劫、盗窃案告一段落。

2015年2月26日,一审法院认为,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且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指认现场录像等证据在案佐证,供证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但是,赵志红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奸尸,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强奸罪。当天上午9时15分许,呼格吉勒图父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员和媒体记者共80余人旁听了宣判。宣判后,赵志红当庭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2015年2月9日9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赵志红27次作案细节 赵志红作案经过(图4)

二审开庭

2015年4月14、15日,“呼格吉勒图案”真凶赵志红二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法官接纳其中一起控罪属未遂犯罪,但对赵志红提出有自首、立功情节等辩解不予采纳,维持一审裁决。

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复核确认,2019年7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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